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