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 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