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