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 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 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 死罪,缚辱郡太守 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 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 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 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 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