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