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