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