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 抵尽放温 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 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 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 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 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 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 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