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