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 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