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