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