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