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