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