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