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