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 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