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 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而不 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 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 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 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 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 为好,行私 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 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