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