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