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