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