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 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