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 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 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 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 ,皆复得厉王时地, 参分之。 东城侯良前薨 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