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