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