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