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