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 南王长废先帝法,不听天子 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 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 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 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 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 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 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 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 追尊淮南王长谥为 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 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 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