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