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