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