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