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 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 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 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 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 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 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 中尉宏即讯 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 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 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 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 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 言汉廷治,有男,王 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