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 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 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 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 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 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 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 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