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 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 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 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 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 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 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 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