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 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