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