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 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 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 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 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 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 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 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