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