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