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