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 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 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 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 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 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 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 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