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