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