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 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 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 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 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 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 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 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