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