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 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 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 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 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 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 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