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 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 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 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 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 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 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 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 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